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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打“亲情牌” 执行和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3-04-28 15:58:16


     本网讯(通讯员 何方瑜)   4月28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同村村民间发生的承揽合同纠纷案。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巧打亲情牌,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被执行人的母亲主动督促其儿子交纳了全额执行款,促使该案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终于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申请人李先喜与被执行人王浩平均是彭泽县棉船镇居民,二人还是幼时的玩伴。2012年10月,王浩平请李先喜为其建造的新房进行装修。装修结束后,由于王浩平对装修效果不是很满意,便以手头钱不宽裕为由,未将工资全部给李先喜结清,只是出具了一张5000元的欠条。李先喜多次催讨,王浩平不仅拒不支付,还指责李先喜工作不负责任,将房子装修得不好。为此两人发生争执,一对儿时的玩伴也反目成仇。2013年3月,李先喜将王浩平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王浩平限期支付李先喜5000元。由于王浩平没有主动履行,李先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彭泽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立即与王浩平联系、沟通。但王浩平声称目前经济困难,无法及时兑现欠款。由于王浩平除了居住的房屋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致使案件的执行陷入停滞。

    为早日化解双方矛盾,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及时打出亲情牌,与镇村干部一道,来到王浩平母亲家,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做起了思想工作。通过告知李先喜做手艺讨生活的不容易,再到其子拒绝履行法律义务可能带来的不利法律后果,以及欠钱不给在乡亲们中造成的负面影响,促使王浩平的母亲为之动容,向法官保证不管王浩平同意与否,她都立即督促儿子履行给付义务,“我儿子不给我就给。”

  4月28日,在母亲的督促下,王浩平将拖欠的5000元工资款全额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中。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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