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柜员机内见卡起贪念 男子取款近万元获刑1年
发布时间:2013-05-15 11:30:17


     本网讯(谢燕临 赵瑛)   一男子发现他人将银行卡遗忘在柜员机内,起贪念轻松取款9500元,触刑律被判刑付沉痛代价。日前,湖北潜江法院审结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赵飞因信用卡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赵飞今年19岁,只有初中文化,在某机械厂当工人,平时表现良好。2012年12月3日上午11时许,赵飞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市某支行自动取款机室外排队等侯取款时,见在其前面取款的罗某霞取款后未将银行卡取出便匆匆离开了。赵飞看周围没人,顿时起了贪念,抱着侥幸心理,走上前去用罗某霞的银行卡,在自动取款机中从罗某霞账户内提取了9500元,一并将卡带走。罗某霞离开后不久就发现银行卡丢失,旋即返回银行找卡,却为时已晚,于是报警求助。三天后,赵飞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其实施信用卡诈骗的犯罪事实,并将全部赃款退还给被害人罗某霞,取得了被害人罗某霞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鉴于被告人赵飞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上亦能自愿认罪,且在案发后能积极退清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