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工作通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帮教三部曲”指明新生路
——江苏大丰法院帮教失足少年纪实
作者:董正远 朱艳萍   发布时间:2013-05-17 14:19:23


    少年罪犯是一群不满十八周岁的孩子,犹如折枝的嫩叶,因不懂法而失足,因缺少爱而迷失。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用老师对学生那样的谆谆教诲、母亲对子女那样的呵护关爱,为失足少年点亮维权的灯塔,指明新生的方向。

    感化,源于一张圆桌

  笔者走进大丰法院少年法庭,映入眼帘的是“爱心型”审判桌椅,心型灯带吊顶与之旨趣互映。法庭审理中,法官、被告、公诉人及辩护人围桌而坐,如不是桌上立放的“审判长”和“被告人”标牌,这种气氛更像是一次教育座谈会。

  “我知道错了,对不起父母,对不起社会……”在法庭上,一直不爱说话的17岁的哈尼当着父母及法官、检察官的面大声抽泣地悔过。这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件,被告人哈尼系未满18周岁的新疆维吾尔族女孩,初中毕业后即跟随男友流窜至盐城以盗窃为生。整个庭审程序井然有序,法庭教育和风细雨,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对判决结果均无异议。

  少年法庭分管院长徐远峰介绍说:“心型”的圆桌审判,分设的“心理疏导区”“关爱调解区”“亲情感化区”和“陪审交流区”,充分体现了法院“爱心审判、倾心维权、耐心服务、热心教育、诚心感化”五心维权文化,被告席设置位于“爱心”的心尖部,与“用心托起明天的太阳”的工作主题紧密互映,精心营造亲和感化、尚和向上的审判氛围。

    感动,源于一段寄语

  “珍惜机会,重新做人,父母依然关爱你,社会没有放弃你。擦干眼泪,勇于承担,迈开坚实的步伐,奔向崭新的人生!”这是法官在宣判后送给两名被告人的一段法庭寄语。两名被告人听到“法官寄语”时,当场流下悔恨的泪水,低头失声痛哭。

  据了解,每次开庭结束时,少年法庭的法官们都会结合少年犯的犯罪原因、动机、情节、家庭情况等因素,真切地送给每一位少年犯不一样的法官寄语。该院每年共接受法律咨询200人次,发放维权联系卡300余份,开展“送法入校园、社区、广场”主题教育活动1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0余人次。

    感恩,源于一次回访

  去年11月份的一天,少年审判庭的办公室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一位少年搀扶着身体虚弱的父亲来到法院。他们没有别的目的,父亲王晓春说,自己的日子不多了,就想来看望曾经给予儿子教育和帮助的法官们,对法庭的法官们说声“谢谢”。

  自幼跟随父亲生活的王军,在父亲查出身患多处癌症后,无奈辍学当起了工厂学徒。2011年2月份,他因一时糊涂利用工作之便,盗窃公物价值2025元成为盗窃犯。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对他进行心理疏导,并亲自到他家中进行回访,鼓励他坚强面对人生,并依法对王军从宽处罚适用免予刑事处罚。

    该院院长宋长琴说,“未成年犯罪,感化教育是根本,而心理矫治最关键,柔性司法用心感化,少年犯才能感动于心、进而感恩于行。”

    少年法庭自1996年成立以来,先后有42名在校生重返校园,有75名达到用工年龄的失足少年找到工作;去年高考中,有2名返校失足少年被高校录取;目前宣告缓刑回归社会的未成年人无一重新犯罪。



责任编辑: 力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