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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法院用文化建设推动窗口服务上新台阶
作者:彭湘军   发布时间:2013-06-06 09:43:54


    近年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中,从立案信访“窗口”抓起,先后从规范硬件建设、规范制度建设、规范法官行为三个方面下工夫,以文化培育精神,以文化塑造形象,以文化提升质效,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效显著。该院先后获得了“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加大投入,物质文化建设逐步完善

    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天元区法院投入大量财力,将立案信访大厅进行了重新规划,精心改造。进入大厅,楼层索引台、导诉台依次排开。左右两侧设置“当事人专用通道”、“法官专用通道”,把审判区与办公区适度隔离。

  大厅左边是信访接待室,里面装修温馨,“院长接待日”的标牌摆放整齐,用于定期开展院领导接待。右边是液晶显示屏,排期开庭的情况一目了然。显示屏下配备电子触摸屏,当事人可以便捷地进行案件进展查询。

  大厅右边是立案庭,设置了5个接待窗口,实行“柜台式作业、一站式服务”。其中特别设置了“老弱病残优先窗口”、司法救助窗口,体现了法院的人文关怀。此外,立案调解室中布置椭圆形的桌子,桌子上摆放着鲜花、“和为贵”的提示牌,令人倍感温馨。三调联动室、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休息处一应俱全。立案庭设休息区,摆放饮水机、纸杯、书写台、坐椅和医药盒,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设施齐全、功能到位的诉讼环境。

  健全机制,制度文化建设日趋规范

  为进一步做到为民、便民,天元区法院规范制度,先后推出窗口部门办事规程、文明接待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接负责制度等制度,并从抓制度落实上下工夫,用制度管理人员、用制度规范人行。《立案工作流程图》、《立案诉讼公文范本》、《司法救助指南》、《最高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等全部上墙公示。

  为了让群众了解司法救助的条件和操作规程,将有关诉讼费减、缓、免等司法救助的规定张贴在立案大厅醒目的地方。在具体操作中简化程序,除了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救助对象以外,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只要提供其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经立案庭人员审核、确认,报院长批准,即可得到救助。

  与此同时,该院设立了24小时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加强了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有效监督。认真落实院长巡查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明查暗访,狠抓纪律作风建设。

  司法为民,行为文化建设彰显文明

  天元法院从规范法官日常司法行为抓起,严格贯彻执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天元法院文明用语和职业忌语》,设立司法形象“监督镜”、司法礼仪“监督箱”,工作服务“公示牌”,全面抓好干警仪容仪表、基本礼仪、文明用语的规范和养成。

  同时还利用立案大厅、走廊、接待室、调解室等公共区域,精心打造“文化墙”,一批诸如“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科学精神最重要的就是创新”、“法律之内应由天理人情在”等体现法院核心价值观与倡导息诉罢访、共建和谐的宣传版面,统一制作成牌匾悬挂张贴在立案庭、诉讼通道等公众服务区域的醒目位置,不断营造和谐立案信访文化氛围。

  一些当事人表示,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自己内心深处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有了很大的改变,对法官的调解工作也从内心认同和支持。

  2012年以来,该院通过立案调解促成356名来诉当事人选择非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立案前调解案件300余件。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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