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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年底前全部化解
发布时间:2013-06-07 09:17:37


会议现场。陈凡 摄
     本网讯(孟军 朱丹钰)   在黑龙江全省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活动进入攻坚阶段的关键时期,为大力推进清理积案活动的深入开展,6月6日,黑龙江省召开全省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下一步的清理工作作出了部署。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郝会龙强调,全省涉案党政机关的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的重大意义,端正态度,积极配合,确保法院清积工作目标如期实现。会上,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院院长张述元通报了全省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情况。

    会议分析了前一阶段全省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活动进展情况,要求今年12月31日前,全省这类执行积案要全部化解。郝会龙指出,认真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是推进依法治国、树立司法公信,建设诚信龙江、优化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党政机关带头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带头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诚信是维护良好发展环境,密切干群关系,清除不稳定隐患,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郝会龙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必须下定决心,克服畏难情绪,全面落实清积责任,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帮助人民法院排除阻力干扰,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切实加快清积结案速度。要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对于小标的案件加快清偿,对于标的额高、清偿困难大的案件要采取分期还款、“上级代偿”等做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规避和抗拒执行,各级政府要拨出专项资金确保每一起案件清偿到位。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和材料上报工作,根据积案清理进展情况,有计划开展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挂牌督办等有效办法,依法推进积案清理进度。省委政法委要牵头组成督导组,省法院派员参加,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对预期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清理中弄虚作假、违反法律规定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把是否积极履行生效裁判作为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要与下半年集中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作为转变作风的一项重要考核来抓,以清理积案的效果检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效果。

    省市县(区)的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及所在地的黑龙江省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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