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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获江西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3-06-27 14:38:52


    本网讯(万淑萍)  6月25日,深化平安江西建设工作会议在南昌举行。新余中院被江西省综治委授予2012年度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是继2011年荣获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再次荣获此项殊荣。

  2012年,新余中院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新余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为己任,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2012年全省政法部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新余中院综合评定位居全省各中级法院第一。

  以社会稳定为大局,依法惩处严重刑事犯罪。新余中院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杀人、抢劫、聚众斗殴等严重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毒、涉枪案件48件,判处5年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32人,重刑率达15.97%。

  全力打造信息化管理平台。新余中院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将审判管理与审务督察、案前询问、信访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对案件审判流程进行全程监督。将庭审活动、司法政务事务等纳入数字化管理,做到庭审活动100%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远程提讯和远程视频庭审。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2012年全市法院共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法院开放日”2次,裁判文书上网297份。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监督,共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19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座谈11次227人,征求意见建议13条;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分赴各县、区,走访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5人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提案11件,办结率100%。

  拓宽队伍建设载体。打铁还需自身硬。新余中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举办法官教法官“每月一课”10期、邀请法学名家授课、举办新刑事诉讼法专题培训,组织干警赴井冈山等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成立摄影、书法等8各兴趣小组,有针对性地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大廉政教育和监督力度,组织干警到赣西监狱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对全市法院机关作风情况集中明察暗访11次。推行案前询问制度,对审判执行程序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询问、善意提醒,事先预防,确保零违法违纪。

  深入基层走访联系群众。新余中院开展干警下基层大走访和进农村调研活动,选派2名干警担任乡镇群众工作特派员,100余名干警联系10个村委1500余户村民,由分管领导带队,定期深入乡镇、农村、社区开展帮扶工作,排查不稳定因素,收集掌握社情民意,参与调处各类突出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送法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四进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做好释疑解惑和教育疏导工作。

  集中化解信访矛盾。新余中院采取带案下访、主动约访、集中接访、领导包案、重点回访等方式,集中化解难度大、久拖未决的信访案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注重源头治理,将判前调处、判后答疑、首问负责、文明接访等制度和措施融入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将信访工作渗透到办案各个环节,做好案件信访风险等级评估和风险提示,积极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2012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71人次,来信40余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对121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179.72万元。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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