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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为筹集毒资盗窃不锈钢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8-01 10:45:12


    本网讯(秦小燕 吴海)  一“瘾君子”因无钱购买毒品吸食,竟铤而走险将无人看管的四条不锈钢钢材偷走作废品卖。近日,浦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改起盗窃案,以被告人叶某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徙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现年36岁的叶某系浦北县一农民,平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后因交友不慎染上了毒瘾,为了找钱购买毒品吸食,今年的5月12日11时许,他便驾驶摩托车四处寻找“猎物”。当叶某来到浦北县小江镇某小区附近的不锈钢销售部后门时,发现地上有四条不锈钢钢材,趁四周无人之际,叶某将地上的四条不锈钢盗走,然后将钢材卖给一间废旧店,得款32元。案发后,被盗的四条不锈钢已经由公安机关扣押并返还失主。经物价部门估价:四条不锈钢价值人民币1219元。因涉嫌盗窃,于2013年6月1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规定,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盗物品已被追回归还失主,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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