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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问题引纠纷 妻子起诉闹离婚
发布时间:2013-08-09 14:43:50


    本网讯(罗祥对)  婆媳相处从来都是一个难题,家住云南省鲁甸县龙头山镇的付平,就因妻子与母亲的争吵当中,与妻子关系日益冷淡,直至因生活琐事的导火线爆发导致分居,最后把婚姻摆在了公堂上。最后在法官情与法的劝解下,夫妻感情破镜重圆。

    原告袁明春与被告付平于2009年8月经人介绍相识,随后两人即一同外出到昆明打工,并在2009年12月在昆明结婚了。2010年8月回到龙头山镇民政所补办了结婚证,2010年11月11日生育儿子付子伟。夫妻俩婚后感情一般,但自从在2011年正月初四,付平因打牌与袁明春发生争吵,产生矛盾,袁明春在2011年正月十五日外出打工。直到现在与被告已经分居有两年六个月了,袁明春认为两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所以提出离婚。

    到庭后的被告认为,他们之间还是有夫妻感情的,两人婚后的感情一直很好,也很少吵架或打架。被告之所以会离家外出打工,主要还是因为两人从昆明回来后一直与被告的父母一同生活,而原告与被告的母亲无法和平共处,产生了冲突与矛盾,才会演变成现在这样。但虽然原告一直在外,被告还是经常通过电话或熟人了解原告的生活,现在两人的孩子也还小,希望原告可以看在孩子的份上回来一起共同生活。

    承办法官接到诉状,深入了解双方的情况后,原告袁明春与被告付平两夫妻感情还很好,只是在婚姻生活中不知道相处的方式以及大家相互之间又缺少沟通和包容才导致上法院对簿公堂,于是在双方到庭后就对夫妻两人进行耐心劝解,说婆媳、家庭矛盾的解决需要彼此之间的相处理解和迁就,说夫妻情义和责任,婚姻生活、家庭生活都是柴米油盐堆起来的,多琐碎事,一家人应该多沟通、多谅解、多包容,这样家庭才能和睦,生活才能美美满满。在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自愿和好,双方都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要互谅互让,多为孩子考虑共同维护好家庭。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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