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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家人赌气离家出走 盗窃电缆支撑生活
发布时间:2013-08-26 11:16:00


    本网讯(魏鹏 张田美)  因与父母言语不和,一气之下竟然离家出走,跑回鹰潭老家。回到鹰潭,无依无靠,又不愿在工地上干体力活,竟想到靠偷电缆线卖钱来维持基本生活。8月23日,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2年10月份,被告人童兴在本市体育馆附近的丽景豪庭工地内,将正在建设的1号楼外悬挂的10-18楼层的电缆线剪断后盗走,之后将所盗电缆线内的铜线抽出卖至收废品的路人,所得赃款被其全部挥霍。经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人民币759.55元。

    2012年下半年开始,被告人童兴在本市倪家安置房附近的无人别墅内,分多次将被害人张可新、刘样本两家别墅内连接电力总开关的家用电力线剪断后盗走,之后将所盗电缆线内的铜线抽出卖至收废品的路人,所得赃款被其全部挥霍。经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人民币1040元。案发后,被告人童兴已退赔了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童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积极退赔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属有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童兴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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