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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遗留存款无法取出 子女诉父亲获得遗产
发布时间:2013-08-26 15:45:42


    本网讯(李鹏)  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使得原告顺利获得母亲遗留的存款。

    原告王波(化名)母亲刘美枝(化名)在去年因病过世。刘美枝走后,父亲王贵林(化名)将其生前衣物以及身份证等全部火化,并到派出所办理了户口注销手续。一日,王波在整理父母的床铺时,无意间发现床单底下放有一张以母亲的名义开户的银行存折,存折显示其母生前分四次在工商银行存款共计25万余元。王波立刻将此事告知父亲,希望从银行取出存款。父亲知情后,同王波一同到银行取款,并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知银行柜台员,谁知银行方回应称必须有刘美枝的身份证和密码才能取出该款。这难倒了父子二人,因为刘美枝走的匆忙,没有留下任何有关这笔存款的信息,密码不得而知,而身份证也已被火化。二人又到派出所,希望再补办一张刘美枝的身份证,但派出所回应称已故人员不能补办身份证。无奈,王波只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将父亲诉至人民法院,希望通过法院确权来获得母亲的遗产。

    案件受理后,原告父亲表示放弃继承该存款的权利,存款悉数由子王波继承,该案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案件调解后,承办法官又鞍前马后协助王波从银行取出该笔存款,努力做到了为民解难的服务宗旨,也保障了当事人合法的继承权。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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