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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非法利用他人专利技术生产获利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3-09-02 10:49:33
石晶公司非法利用他人专利技术生产获利成被告 原告泰安市泰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2010年4月16日,泰安市泰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申请了一种紫晶磁的方法及其装置的发明专利。2012年11月21日,获得授权。泰安市泰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要求被告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立即停止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泰安市泰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1万元,并赔偿制止停止侵权的花费10812元。律师费12900元。 来源:
洛阳中院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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