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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老板非法吸储500万元 不堪索债投案自首
发布时间:2013-09-05 15:10:26


    本网讯(刘长安)  男子以公司做生意的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大肆举债,因亏空太大债主找上门挺不住,便向公安机关投案。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莉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10月期间,被告人周莉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其个体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借款转贷、帮人归还信用卡借款为由,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还本付息,通过相互介绍等途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16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545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周莉苹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莉苹无视国家法律,以支付利息为诱饵,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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