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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遂川一40岁智障男性侵奶奶辈获刑十个月
发布时间:2013-09-05 15:15:16


    本网讯(郭冬根)  因患有智障不惑之年还未娶亲,当看到林中摘艾叶的奶奶辈有机可乘时,也动起了歪念。近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江绍淮犯强奸案,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3年4月29日上午,被告人江绍淮来到105国道遂川县路段一饭店附近的防护林时,看见正在采摘艾叶的一老太太(76岁),遂上前将老太太推倒在地并拉扯其裤子,欲与老太太某发生性关系,后因遭到老太太的竭力反抗和呼救而未能得逞。施暴时因遭到老太太的竭力反抗和呼救被告人江绍淮还将老太太的右手咬伤。经鉴定,被告人江绍淮属中度神经发育迟滞,负部分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绍淮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方法欲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江绍淮的犯罪行为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且被告人江绍淮经鉴定为部分责任能力,亦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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