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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法院法官跋山涉水办案维民权
发布时间:2013-09-06 14:15:05


干警们艰难行进在山路上。
当事人签收法律文书。

    本网讯(王莹)  2013年9月4日,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旧县法庭的干警们克服重重困难,深入农村送达法律文书,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张某与李某因琐事斗嘴继而打架,双方协议赔偿事宜不成后张某诉至法院,请求由被告李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受理该案后,法庭干警们多次与被告李某联系均未果。

    考虑到被告李某居住的村庄较为偏远,交通不便,其合法权益可能因此受损,9月4日,法庭干警们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爬坡、过独木桥、趟河,衣服粘泥了,鞋进水了,但他们毫无怨言,及时将法律文书送达到李某手中,并详细告知其应该享有的诉讼权利与义务。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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