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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部分条款被指"模棱两可"
作者:余瀛波   发布时间:2013-09-26 14:20:35


    今年10月1日,备受关注的汽车三包政策就将开始实施。但近日据媒体报道,虽然“三包政策”在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上向前迈进了一步,但是业内仍普遍担心,不够完善的“三包政策”真正起到的作用或许会让消费者失落,并且有些经销商会依据其中模棱两可的条款更加与维权消费者“扯皮”。

    就此,中国消费者协会9月26日明确表示,关于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三包问题国家已在《产品质量法》中做出原则规定。汽车三包规定对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是明确的,对涉及修理、更换、退货的,可由经营者与消费者依照三包规定协商解决。对涉及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修理是减少各方损失、避免各种浪费、节约公共资源的最有效的途径。对于符合更换、退货条件的,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中消协希望相关汽车企业切实履行三包责任,认真做好备案手续,实实在在的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安全、可靠的服务,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和谐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中消协同时表示,汽车三包规定是保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法律武器,但不是唯一法律武器。汽车消费者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渠道、程序、方式理性维权。消费者协会在处理具体汽车相关投诉时,将不断面临新的情况和问题,对于这些情况和问题,其将认真研究,依法履行相关工作职能,综合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消协强调,汽车三包规定只是众多有关保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之一,汽车经营者既要遵守汽车三包规定,也要遵守其他法律规定,企业应当全面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无论违反汽车三包规定或是其他法律规定,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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