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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检方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作者:周泽春 蒋长顺 发布时间:2013-10-08 16:03:49
9月27日,湖北省检察院在荆门市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暨动员会,要求通过卓有成效的法律监督工作,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十件实事的责任分工要求,结合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湖北省检察院定于9月至11月,集中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主要活动内容为组织动员、专题培训、举办专题法制讲座、进行普法作文点评等活动。 “同学们,知不知道什么是犯罪呀?”27日上午,一场专题法制讲座在荆门市龙泉中学进行,走入教室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检察官郭艳萍就向同学们提问。“检察官阿姨的授课让我懂得了什么是违法犯罪”、“原来好多心理都是不健康的”……在听完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检察官郭艳萍和宜昌市兴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杜清英两位女检察官的讲课后,学生们兴奋不已,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交流着学习体会。动员培训“虚实结合”,不仅有工作部署,还组织与会人员观摩了示范授课、交流了工作经验、参观了被评为“预防职务犯罪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的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预防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该基地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馆,与会人员表示深受启发。 动员会上,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发民讲话指出,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服务管理等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2012年,湖北省检察院党组部署推进预防职务犯罪、预防刑事犯罪、预防诉讼违法三项职能整合,构建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大格局。此次活动,就是构建“大格局”中的重要一环。 许发民副检察长在会上要求该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做到有序开展好,运用方式好,统筹结合好,宣传报道好,促进形成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格局,营造关注、支持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氛围。 荆门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光圣出席动员会并致辞。湖北省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团省委权益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等部门负责人,市州分院预防、未检干部和宣讲员参加了动员培训活动。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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