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异地积案达五年 执行员远赴千里得执行
发布时间:2013-10-08 15:20:45


    本网讯(曲桂林 姜洪志)  近日,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法院执行局二名执行员远赴千里之外的鹤岗市为申请执行人刘波追回交通肇事赔偿款三万余元,使其孙女筹到大学学费,圆上了大学梦。

  2008年,因被执行人白某某无偿还能力,使执行陷入僵局,此案赔偿款拖了五年没有结果。申请执行人刘波家境贫困,孙女今年被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录取,因而多次到法院请求法律帮助要回赔偿款,使孙女能如期上大学。五大连池市法院得知这个情况后,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执行二庭必须尽一切努力执结此案,给困难百姓一个满意的交待。

    此时正值中秋,执行二庭两名干警远赴千里之外的鹤岗市,辗转来到被执行人所在地,但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经多方查找,找到被执行人的儿子,执行人员对其儿子做思想工作,使其儿子自愿履行担保人的赔偿责任。但面临决定扣留其工资时,却又出现了一道难题,担保人的单位不配合执行。二位执行员不气馁,不厌其烦地找该单位法人代表,讲明不协助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又动之以情地介绍申请执行人家境贫寒,孩子没有上大学的学费等实际情况,最终该单位领导决定由其单位垫付,申请执行人顺利的拿到了执行款。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