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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男孩在网吧看人玩游戏遭男子绑架索赎金
发布时间:2013-10-09 09:37:29
本网讯(黄赫思) 未成年男孩进入网吧看别人玩游戏,被男子带回家并向男孩家长索要赎金,该男子最终受到了法律制裁。近日,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二审绑架案,判处被告人黄塘和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1年1月,被告人黄塘和在百色市某网吧内上网玩游戏时,未成年人刘某(1999年3月生)在旁观看,黄塘和遂萌发将其绑架以向刘某父母索要财物的念头。随后,黄塘和把电脑让给刘某上网,骗得刘某信任后问出其父母姓名和联系电话。当日17时,黄塘和致电刘某的母亲王春,向王春索要人民币13000元,否则其儿子生死他概不负责。随后黄塘和将刘某带回家。次日早上,黄塘和又向电话联系王春索要赎金,后被公安民警赶到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塘和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绑架罪。鉴于被告人黄塘和在实施绑架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所实施的控制没有造成被害人伤害的后果,且没有获取赎金,可认定为情节较轻;其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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