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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怀孕“逼宫” 变心丈夫诉离妻子获偿3万
发布时间:2013-10-09 10:37:17


    本网讯(龙蓉蓉 韦晓静)  因小三意外怀孕“逼宫”,丈夫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其出轨给婚姻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其自愿补偿妻子3万元并独自承担女儿的抚养费。近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调解审结了该起离婚纠纷。

  原告阳云开与被告杨秀娥2008年7月21日登记结婚,2009年2月20日生育女儿阳杨,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因双方兴趣爱好差异很大,故时常发生矛盾,争吵多次后双方索性各顾各的,交流日益减少。2011年1月,双方再次因琐事发生争执后开始分居至今,分居期间原告另结新欢,对家庭完全不上心,对被告更是冷若冰霜。因小三意外怀孕,希望原告能给自己和孩子一个名分,于是原告干脆向被告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

  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后,了解到双方均有离婚意向,仅对财产分割及补偿问题存在争议,于是庭后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经法官和双方家属积极协调、耐心劝诫,原告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存在过错,于是其主动放弃分割财产,并自愿补偿妻子3万元并独自承担女儿的抚养费,最终双方调解离婚。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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