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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法院打造执行“快车道”
作者:李天全   发布时间:2013-10-09 14:58:08


    近年来,随着执行案件的增多,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抽调精干力量,根据案件类型和地区分布,组成执行专案小组,开展“专项执行月”、“执行周”行动。拓宽执行时间,规划执行主题,整合各方资源,完善集中执行常态化机制。“这是我们根据案件类型,被申请执行人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来确定的,它的好处就在于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执行效率。”该院执行局负责人如是说。

    开辟执行“绿色通道”

    为真正落实司法为民,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和效果,自2011年以来,荣昌法院开辟执行“绿色通道”,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开展“清积案、反规避、护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对涉及民生的执行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专人负责,快速执行。不断加大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建筑工程款、金融欠款等以及交通肇事、人身损害侵权纠纷和婚姻家庭纠纷且当事人为困难群体的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据统计,自2011年以来,荣昌法院共执结涉及民生案件1072件,实际执行率达81.14%。

    深化“三权四段”流程

    荣昌法院在规范执行权的过程中结合实际,按照对执行权“分权制衡”的总体要求,以网络管理、节点控制、内外调整、繁简分流为抓手,加强监督,进一步深化“执行实施权、异议裁决权、评估拍卖管理权”三权分立和将执行程序分为“执行启动、执行调查、财产处置、结案管理”四个阶段的“三权四段”模式。完善机构职能的对应管理,内设综合管理科、执行裁决实施科两个机构。

    综合管理科负责执行启动及结案管理,执行裁决实施科负责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财产处置、分配等;突出节点控制的流程管理,利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规范运行管理和执行公开;深化分层负责的层级管理,依托执行指挥中心,由院领导、审委会对重大执行案件进行执行决策,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最后由执行小组负责实施。明确资源要素的集约管理,实行职能集约化、办案集约化、管理集约化,统一行动,分段负责,大大提高了人力、物力、财力的利用效率。深化绩效挂钩的精细管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基础,科学制定考核体系,将执行结案率、实际执行率等指标细分化解,实行“分值加权重”考核法,激励执行人员,提高执行效率。

    通过深化“三权四段”运行模式,平均缩短执行周期45天,荣昌法院也因此成为全市“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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