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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诉离婚 上门女婿岳父门前摆花圈泄愤
发布时间:2013-10-10 09:55:19


    本网讯(陈宏飞)  两口子吵架,女婿竟在岳父门前送花圈,引发纠纷。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坚持能动调解,与公安局联手化解纠纷。10月9日,审结此案,结调解,双方和平分手。

    张玉山系陕西人,祖籍河南南乐,父母已亡。成年后随招赘在南乐县的哥哥生活。2009年,张玉山经人介绍与李秀玲相识,因李家无子,张玉山自愿按农村习俗改名换姓招赘入李家为婿,与李秀玲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于2010年生育一女。共同生活期间,因性格、生活习惯等原因,张玉山与李秀玲经常因生活琐事生气、吵架。2013年6月份,二人发生争吵后,张玉山再次离开李秀玲家。李秀玲于同年8月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

    法院受理后,依法传唤了张玉山,但张玉山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法院缺席审理了本案。庭审后,案件承办人多次联系张玉山未果,其哥哥也不知道张玉山在哪儿。2013年9月份某日,李秀玲之父来到法庭,告知案件承办人张玉山已被传唤至公安派出所。案件承办人向李父了解情况后得知,张玉山岁虽未到庭参加庭审,但其自认为李秀玲起诉其离婚对其造成极大伤害,趁夜晚在李秀玲家门口放置一个花圈以示侮辱、泄私愤,李秀玲报案后,派出所干警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

    案件承办人连忙赶到派出所,与民警共同批评教育了张玉山,张玉山亦深知自己的错误并自知与李秀玲和好无望,希望李秀玲一家原谅自己的错误并以改回原名、落户为条件同意与李秀玲离婚。承办人当即与派出所负责人协商,公安机关同意在李秀玲谅解张玉山的行为并与张玉山办理离婚登记后,为张玉山办理改名、落户手续。

    案件承办人带张玉山回到法庭后,将张玉山与李秀玲叫到一起,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工作,李秀玲看着张玉山与其共同生活四年有余并育有一女的份上,原谅了张玉山的错误行为,愿意帮助张玉山办理落户、改名手续,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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