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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检察院完善机制畅通群众“话语权”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10-10 15:00:53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创新检察工作理念,建立新刑诉法对接机制, 注重刑事申诉风险告知,有效做好申诉人息诉工作。

    该院为认真贯彻积极对接新诉讼法关于刑事申诉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刑事申诉风险告知机制,控申部门专门制作“寻乌检察院刑事申诉风险告知书”,列明刑事申诉管辖范围、受理条件、立案条件,以及受理审查后可能出现不予立案、不予抗诉、抗诉后维持原决定、不予赔偿等各种具体情形和法规条款,在当事人申诉时予以发放。

    同时,该院规定控申接待人员在接访时认真做好申诉人释法明理、解释说明工作,对申诉人不理解内容进行详细讲解,让申诉人在案件受理之前相信检察机关一定会依法审查、严格办理每一件申诉案件,并要有一个心理准备,即申诉有风险,其诉求有可能得不到支持,提升公信度。

    此外,该院还实施刑事申诉风险告知机制,对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正确引导申诉人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提升刑事申诉案件公信力,释放“正能量”,受到当地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据统计,该院今年1-9月共接待群众申诉21次,受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办理结果均得到申诉人的认可,并全部予以息诉罢访,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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