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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检察院民行申诉案件办理中引入听证程序
作者:张立坤 发布时间:2013-10-10 15:05:20
为推进民行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河北省张北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民行检察工作新模式,在办理民行申诉案件过程中,引入了由人民监督员参加的公开听证程序。该院此项“阳光执法”举措,彰显了检察机关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据悉,今年年初,该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制度的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将拟作出不予受理、不予立案、不予提请抗诉和终结审查决定的四类民行申诉案件纳入公开听证范围,规定检察机关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立案、不予提请抗诉和终结审查决定之前,应召集申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律师和人民监督员到场,召开公开听证会。 公开听证会上,首先要让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充分发表自己对原审裁判在事实认定、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意见;随后办案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针对申诉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质证和辩论;最后办案人员及人民监督员结合具体案情,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阐述自己对申诉案件的看法。公开听证会结束之后,办案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办案人员结合听证会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审查,择日向当事人公布案件办理结果。 截止目前,该院已举办民行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共12场,申诉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无一件上访缠访事件发生,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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