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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乐安县检察院建立三项机制强化举报线索管理
作者:戴丽玲 赵敏 发布时间:2013-10-11 11:25:11
江西省乐安县检察院2012年以来不断加大举报宣传工作力度,着力规范举报线索管理,提升举报线索利用效率。共受理举报线索46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3件16人,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规范线索归口管理机制。该院严格实行举报线索“统一受理、归口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举报线索登记、移送、催办、答复等工作,确保线索不遗漏。对移送自侦部门超过3个月未回复的线索,举报中心负责进行催办,对移送超过6个月、缓查超过1年仍未结案的线索,进行通报,确保分流的线索“件件有回音”,有效促进侦查和举报工作效能的提升。 同时,规范线索审查机制。该院成立举报线索评估小组,实行举报线索三次评估制度,确保有价值信息不流失,提高分流质量和职务犯罪案件成案率。即举报中心对受理的举报线索,利用评估软件进行初步价值评判,然后由院案件线索评估小组集体评估,决定分流去向,最后承办部门进行评估,写出评估意见,明确初查方向,制定初查方案和措施。该院查办的杜某、黄某等人贪污大案,均是经过精心评估举报信息、缜密初查后立案侦查的。后杜某、黄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此外,规范举报线索移送机制。该院在严格执行内部协作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纪委、公安、工商、税务、安监等行政执法部门的线索双向移送协作机制。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举报件,经审查后,及时移送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同时,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获取的涉嫌职务犯罪的举报件,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今年3月,该院依托协作机制,成功督促被举报涉嫌挪用公款的郭某等3人到检察院投案自首。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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