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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检察院建立审查机制保障未成年嫌犯权益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10-11 14:57:31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检察院创新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理念,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建立女检察官专门审查机制,有力保障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院为认真贯彻积极对接新刑讼法关于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规定承办案件女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审查案卷材料,主要审查案件是否属于交通肇事、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嫌疑人是否因该案已被批准逮捕,查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因何事引发纠纷而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等事实,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同时,规定承办案件女检察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及时进行风险评估,认真调查了解该案嫌疑人是否有前科,有无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及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是否系初犯、偶犯,在本地有无固定住所等事实,必要时听取被害方的意见,确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无社会危险性,及时排除相关风险,如查明嫌疑人无继续羁押的必要,依法及时对其变更强制措施,提升公信度。 此外,该院还规定承办案件女检察官在对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后,及时跟踪跟进,了解嫌疑人的动态及其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期间有无遵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等无法通知到案而影响诉讼进行的情形,确保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实效性,提升执法公信力。 据统计,该院今年1-9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8件8人,已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2人,未出现涉检信访,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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