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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召开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座谈会
作者:李维   发布时间:2013-10-11 16:06:09


    10月10日上午,青海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座谈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检察机关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研究如何做好下一阶段工作,确保专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会议各市、州院就各地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据了解,今年4月青海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按照高检院《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主管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期间,省院先后派员到重点地区进行督导。4至9月,青海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危害民生刑事案件12件19人,其中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5件8人。

  “从全省各地情况看,各级检察机关都能够把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作为今年检察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取得了一定成效。”青海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景琦介绍说。她又从“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加强宣传,拓宽案源渠道;把‘两法衔接’与‘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结合起来”三个方面就青海省各地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的做法和经验做了概括。指出要提高认识,查找差距,务必使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取得实效。要求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对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的认识。要以贯彻“四侦会”精神为推力,做好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各地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哪方面危害民生行业犯罪突出就打击哪方面犯罪,监督查办几件实实在在的危害民生案件,切实保障人民利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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