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青海大通检察院五措施并举查办涉农职务犯罪
作者:李维 田富梅 发布时间:2013-10-12 14:58:41
今年以来,青海省大通县检察院从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切入点和着力点,采取“及时调整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深挖案件线索;强化五种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案件质量;发挥法警在侦办案件中的职能作用,确保办案安全万无一失;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扩大办案效果;主动汇报,争取党委、人大支持,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的办案机制,排除或减少办案阻力”等5项措施,集中力量查办关系民生的涉农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处发生在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7人,有力地打击了发生在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生计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有效化解因民生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在举报线索大幅度下滑的情况下,为保证反贪工作办案规模不减,该院及时调整思路,变等案为找案,制定奖励措施,对举报人员、发现案件线索干警所举报和发现的案件,根据成案情况均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为查办案件提供了线索保障。为确保案件质量,该院全力在规范执法上下功夫,强化侦查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质量意识和办案安全意识,切实做到依法办案;在证据意识方面,注重调查研究,用确凿的证据来揭露犯罪,确保所立查侦办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记者了解到,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切实落实看守分离制度,为确保办案安全,该院将每个案件线索均制定了较为详尽的安全事故防范预案和看守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发挥法警在传唤、搜查、办案工作区的安全保卫、护送犯罪嫌疑人到看守所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确保了办案安全,全年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 办案中,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注意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对一些罪刑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在查清其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从而进行分化瓦解犯罪嫌疑人的思想防线,敦促其他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收到了依法打击少数教育多数的良好效果。由于采取上述措施,今年有1人主动到检察院投案自首,此案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 在查办以民生问题相关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对涉及多个领域、涉及全县大局的案件,还积极主动地向上级院、县委、人大汇报,争取上级院、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排除和减少干扰、阻力,为顺利办结案件提供了组织保障,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