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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淮阳县检方"五字秘诀"办理反渎职侵权案件
作者:张然 刘伟   发布时间:2013-10-14 15:51:35


    自2012年以来,河南省淮阳县检察院办理反渎大要案件20件33人。其中,特大案件7件18人,查处副科级以上干部11人,实体刑判决8件12人。当有兄弟院前来交流取经时,该院检察长严新爱用“密”“细”“快”“严”“准”五个字进行了概括。

    据介绍,“密”就是指秘密性。该院将信息控制在极小范围内,人员调配,重点选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侦查在极其严密的情况下进行;“细”就是指证据客观真实和链条性,初查中就要做到取证细,证据客观真实,按照犯罪构成要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对相关证人的询问也要采取秘密的方式,从而为未来的诉讼打下坚实的基础;“快”就是指一旦发现线索,就要及时研究、分析,对有价值的线索,及时制订初查方案,抓住最佳办案时机;“严”就是指在办理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严格程序规定,严格办案纪律,尤其是办案要想到安全,决不能因违规办案导致不良后果发生;“准”就是指使用法律准确,定罪准确,确保案件办理令人心服口服。

    2012年6月18日晚,该院反渎干警获悉该县鲁台镇东屯花炮厂发生特大爆炸,具体人员伤亡不明。具有高度职业敏感性的反渎人员马上意识到,事故背后可能涉嫌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为此,他们连夜研究秘密初查方案。

    因此,6月19日,该院主动派干警加入县政府组成处理爆炸事件善后工作领导小组。被派干警边帮助处理善后事宜,边进行秘密初查。善后工作刚结束,初查任务完成。有证据表明,淮阳县安监局副局长、烟花爆竹监管股股长、鲁台镇党委纪检书记、鲁台镇安监站站长等6人对此次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没能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监管不力、以罚代管。最终,这6名公职人员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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