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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于都检察院规范办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作者:余传焱 发布时间:2013-10-15 11:14:16
今年以来,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检察院为有效应对新刑诉法实施,对自侦案件同步录音录像提出“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以保证讯问过程的合法性。 该院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县委和上级院的支持,不断加强硬件建设,每个讯问、询问室都安装了高清摄像头,保证办案全过程、全维度、同时段地记录讯问、询问过程,实现监控“无死角”,而同步录音录像室的视频大屏幕对讯问情况进行实时播放,可以全程对讯问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警务区内房间采用了双电源供电系统,确保办公办案工作稳定可靠,采用子母钟,保证电脑每个房间的时间记录一致,坚实的硬件支持确保每一次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为避免出现自审自录、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发生,该院严格执行两录审批制度和审录分离制度,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由侦查人员负责,同步录音录像的工作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办案区管理、安全看守工作由司法警察负责,侦查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技术人员的录音录像工作。在结束讯问后,技术人员制作录音录像资料光盘一式两份,一份由技术科存档,一份交讯问人员。 此外,该院根据高检院、省院制定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操作细则》、《录音录像档案保管、移交和保密实施办法》、《于都县检察院网络机房及监控指挥中心管理规定》等制度,将“三全”要求贯穿讯问犯罪嫌疑人始终。 据悉,今年1-9月,该院在办理的12件职务犯罪案件中,均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录制讯(询)问次数达47人次,有效促进了办案人员规范执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人权,提升了讯问水平,确保了案件质量。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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