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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于都检方对接犯罪预防工作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作者:余传焱 发布时间:2013-10-15 15:20:34
为了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有效地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加强对外联动,建立对接机制,积极推进未成人预防帮教工作格局。 该院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在讯问、作出不起诉决定、出庭公诉等重要办案节点,都注重同步开展温情感化、说理释法、教育鼓励工作,在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的同时也确保了特殊预防的效果;在案件办结后,对有罪不诉的未成年人,创设“心理辅导、跟踪监督、定期回访”三位一体的帮教工作模式,联合开展帮教,积极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放下心防、消除自卑、真诚悔罪,树立改造和重归社会的信心,有效预防未成人重新犯罪,实现案中教育感化与案后帮教回访工作对接。 同时,该院还注重法制宣传工作与犯罪预防工作的对接,将法制教育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方式方法,创新宣传方式、健全宣传机制,在检察宣传工作中切实实现现预防功能。针对发案率偏高的学校,在寒暑假前、开学之初,选取典型案例,及时深入学校,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举行法制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把法制宣传的主阵地延伸到学校和课堂,大大提升了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针对农村地区和流落在社会上的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的难点问题,该院在挂点乡镇设立了检察联络站和检察联络员,及时掌握和反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时的社会背景、家庭状况、现实表现、群众评议等信息,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把预防工作有效延伸进乡镇和社区。 此外,该院还由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与监所检察部门联动,建立检察机关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衔接机制,完善监督纠正工作机制,加大对矫正机构渎职行为的监督,重点对未成年人矫正对象的申诉、控告受理后压而不报或对未成年人矫正对象进行迫害、侮辱、体罚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同时,发挥检察官约见制度的权利救济作用,确保在押未成年犯在其权利遭到不法侵犯时,及时主动向驻所检察官反映情况、寻求帮助,有效维护好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1至9月,该院公诉部门共受理未成年人案件27件46人,经审查,7至9月作出相对不起诉2件6人,截至目前为止,被不起诉未成年人都表现良好,都表示会好好改正,重新做人。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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