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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创新思路和谐执行两起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13-10-16 10:09:14


    本网讯  近日,河南省高院执行一庭新型合议庭的女子合议庭在审查一起执行复议案件期间,女子合议庭多次到案件所在地新乡开展调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还一并调解了另一起正在执行的案件,使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个执行案件得到圆满处理,实现了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浙江亚商公司申请执行卫辉市油脂公司一案中,裁定追加的被执行人新乡市万家康油脂公司不服,向河南省高院提出复议。执行一庭女子合议庭通过阅卷、听证后得知,万家康油脂有限公司经营极度困难,而且双方还有另外一笔债权金额达130万元及利息的案件也已进入新乡中院执行程序,两案本息达1000余万元。如果机械地强制执行,会引起职工的激烈对抗甚至有可能会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利于当地的稳定和谐大局。另外,该案中查封土地的权属存在争议,执行中势必会受到土地所在村村民的阻碍,即使进行评估拍卖,至少也要两年以上的时间。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女子合议庭及时确定调解优先的办案思路,改变以往程序审查的工作模式,贯彻能动司法精神,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分析了双方的利弊得失,力争在复议程序中把两个执行案件一并调解处理。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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