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夫妻分居将近三十年 法官调解和好把家还
发布时间:2013-10-17 10:56:53


    本网讯(陈宏飞)  两口子因家务琐事发生矛盾,男方离家出走,这一走竟是将近三十年。而男方回家后,没有和好,竟然又提起离婚诉讼。10月15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经调解,史胜军撤诉,双方重归于好。

    史胜军与姚胜兰于1972年举行结婚典礼。据史胜军诉称,当时没有领取结婚证,因双方缺乏了解,感情不和,常因家务琐事闹矛盾,虽然先后生育两个儿子,但夫妻两人矛盾仍旧不断,其遂离开家,到鹤壁市定居。双方分居将近三十年。

    而姚胜兰则感到非常震惊,其辩称双方已经结婚四十多年,两个儿子都已经成家,并生育了子女。这么多年一直是她抚养两个孩子。原本要换来丈夫的回心转意,没有想到却是丈夫的离婚诉讼,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对双方展开调解,对史胜军强调姚胜兰这些年单独抚养孩子的艰辛,对姚胜兰则强调史胜军在外漂泊的不易,要求双方各退一步,纠正自身的缺点和错误,多为对方考虑一下,给双方一点家庭的温暖,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史胜军回到阔别数十年的家,一家人终于真正团圆,和和美美。



责任编辑: 陈文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