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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检察院对取保候审案件启动快速办理机制
作者:闫振东 张敏 发布时间:2013-10-17 14:34:20
“被告人何静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800元”,怀有身孕的何静当庭拿到了法院的判决结果。何静盗窃案件从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到法院审理终结共用了12天,该案是江苏苏州张家港市检察院启动取保候审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以来的一个典型案例。 据悉,何静是一名来自河南的务工人员。今年9月,她盗窃同屋人员的银行卡,并取走现金2800元,符合盗窃罪的构成标准。公安机关依法对何静适用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在张家港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时,何静已怀有身孕,并主动将所得赃款退还给了受害人。 针对何静案件的类似情况,张家港市检察院意识到取保候审案件快速办理是老百姓对司法提出的新需求,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来缩短办案期限。该院在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门的调研后发现,法律规定的简易程序案件中,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案件大多数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该类型案件在公安、检察院办理阶段期限要求相对宽松,法院审理期限也有很大的压缩空间。对该类型案件进行快速办理,符合案件特点和诉讼活动规律,能够减轻当事人的心理压力,以最大效率赢取社会公信。 张家港市检方的想法在和公安局、法院、司法局进行沟通后,很快得到了几家单位的认可。9月份,四家联合出台了《取保候审案件快速办理实施办法》,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管辖无争议、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的案件可以适用快速办理程序。 按照规定,在启动快速办理程序后,检察院在10日内审查完毕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10日内审结,并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交付执行。办案部门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将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告知权利义务、讯问工作一并进行,避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多次往返的负担。 该办法实施一个月以来,张家港检察院已经对符合条件的43起案件启动快速办理程序,大幅度提高了取保候审案件的办案效率,降低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诉成本,探索出一条高效快捷的办案新模式。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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