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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南漳县检察院"三性"谋略查办职务犯罪获成效
作者:李自勤 何德久 发布时间:2013-10-17 16:18:47
今年以来,湖北省南漳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认真贯彻省院关于“贪渎并查”的指示精神,充分运用刑事诉讼规则中关于“并案侦查”的相关规定,在实践中采取“三性”侦查谋略,成功侦破一起房产建设领域索贿受贿、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相互交织的职务犯罪案件,目前,涉案的三名嫌疑人已分别被移送审查起诉。 据悉,2012年7月初,该县武安镇一建筑工地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当时掌握的情况是,无房屋开发、建设资质的本县居民文涛聘请同样无建筑资质的该镇村民张宗财在工地上安装无合格证的二手塔吊,因塔吊倒塌致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塔吊操作手隆某某当场死亡。该院分析危害性,调查由点到面。根据上级院及南漳县委关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查“小产权房”背后职务犯罪的安排部署,迅速派员围绕该事故线索进行初查。经调查,自2004年以来,仅文涛一人就在该镇开发7栋商品房,违法建筑达3.5万平方米,偷逃各种税费近600万元,与此同时,该镇还有类似违法建筑20多处。这些违法行为的背后必然隐藏着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该院决定以此为突破口,顺藤摸瓜,一查到底。 该院把握规律性,案情由浅入深。一个无资质建设、无资质安装、无资质操作的工程队能在一个地方生存数年之久,按照常理是行不通的,但结合以往的发案规律分析,其中很可能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随着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事故的“迷团” 被逐步解开,文涛在从事商品房开发期间,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过土地征用及工程建设手续,而负有工程建设及安全监督职责的该镇城建分局局长李涛,自2011年10月到任以来,既没有履行对工程建设的监督职责,更没有到该工地进行安全设施检查,履行其肩负的管理职责。根据当地群众“李局长与建筑老板走的很近”的反映,该院在对李涛以涉嫌玩忽职守立案侦查的同时,分别秘密传唤了几名主要建筑包工头,很快获取了李涛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索贿受贿的有力证据,为侦破全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该院研判关联性,追责由轻到重。从已调查掌握的情况来看,文涛、张宗财二人无资质施工、安装使用不合格设备致人死亡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李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尽到监管职责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同时,其还向一名女建筑老板王某某索要“格力”空调六台、襄樊武商购物卡二张,合计价值2.9万元,接受文涛等三名包工头送出的现金2.4万元,收受现金及物资折款合计5.3万元,涉嫌构成受贿罪。以上多名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相互关联,互为因果,是一起明显因权钱交易行为而导致事故结果发生的典型案件。为使所有涉案人员及时得到严厉打击,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该院反渎部门及院分管副检察长专程到市检察院、省检察院请示汇报,很快得到上级院大力支持,使南漳县院在较短时间内同步实现了重大责任事故与玩忽职守“并案侦查”、玩忽职守与收受贿赂“贪渎并查”的新突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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