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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听爸爸的话”无证伐林后投案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3-10-21 09:24:56


    本网讯(韦柳娜 黄美干)  年逾古稀的黎大爷在得到危房改造的指标后,为了能早点盖起新房,好在有生之年能住进新屋子,就叫儿子黎敬隆砍伐自家种的松树出售,以筹集建房资金,但黎敬隆还没有办采伐许可证就请人砍伐,触犯了刑律,案发后其主动投案,得到了缓刑处理。10月17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黎敬隆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 000元。

  2012年黎德明获得政府支持进行危房改造。因急需用钱,同年10月份,黎德明让其子黎敬隆将自己位于南丹县罗富乡湾村村坡马坡上的松树砍伐出售。11月份中旬,被告人黎敬隆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韦克勤、罗庭魁用油锯对坡马坡上的松树进行砍伐并造材。经南丹县林业局工程师实地勾图测算,被砍伐的松木立木蓄积量为41.0947立方米。另查明,被告人黎敬隆于2013年1月6日到南丹县森林公安局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黎敬隆主观上具有砍伐林木的故意,客观上违反国家森林法的规定,实施了无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砍伐林木的行为,砍伐林木41.0947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构成滥伐林木罪。考虑到被告人黎敬隆犯罪情节较轻,且有自首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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