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江西于都检察院"三个五"方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作者:邱斌 余传焱 发布时间:2013-10-21 15:38:59
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江西省于都县检察院在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探索实行“三个五”工作模式,着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五个查清”,即在批捕、起诉阶段,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准确出生日期,看是否应负刑事责任;查清其家庭状况,看适合采取何种帮教措施;查清有无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和是否属初犯、偶犯以及悔罪表现等酌定情节;查清其犯罪动机、目的、原因;查清其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侦查机关在办案中有无诱供、逼供等行为。 同时,在决定逮捕前和提起公诉前,该院力求做到“五个见面”,即坚持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本人见面、与其未成年人家长联系见面、与其未成年人所在学校老师见面、与其所在单位负责人见面、与其所在社区联系见面,全面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平常表现等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将作为审查起诉、量刑建议以及制定针对教育、感化、挽救措施的重要依据,以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该院还做到“五个注重”,即注重收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罪轻、无罪的证据;注重疏导、挽救,建立了“亲情会见“制度,充分利用亲情感化;注重防止“二次污染”,坚持对未成年人犯实行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注重宽严相济,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系初犯、偶犯,并有自首等情节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从宽适用不起诉,给予他们悔过自新的机会;注重法制宣传,通过法制宣传、观摩庭审、游戏互动等形式,积极开展了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 在上述工作精神的指导下,今年1至9月,该院公诉部门共受理未成年人案件27件46人,经审查,作出相对不起诉5件10人,截至目前为止,被不起诉未成年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