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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法执法检查组建议尽早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法
作者:谢文英   发布时间:2013-10-22 10:51:39


    10月2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汇报了气象法执法检查情况,着重介绍了气象灾害防御、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法律制度落实情况。

    今年8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实施13年的气象法进行了检查。吉炳轩介绍说,各地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制定了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应急预案,不少省、区、市成立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初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机制。

    据统计,全国2266个县(市)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工增雨作业面积500余万平方公里,防雹作业保护面积50余万平方公里,年均增加降水500亿吨。

    然而,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速度的加快,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难度越来越大。吉炳轩说,有的省近30年来有85%的气象站被迫搬迁,其中有11%的台站搬迁过4次。同时,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统一发布,农业气象、城市环境气象、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发布等重要法律制度没有全面落实。

    鉴于此,检查组建议持续关注法律实施情况并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建议国务院尽快制定关于加强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组织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议尽早启动气象灾害防御法的立法进程,使气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的组织动员和应急响应机制,更好地适应防灾减灾的需要。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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