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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陵县检方积极发挥检察职能监督社区矫正工作
作者:赵强 闫中胜 发布时间:2013-10-22 14:32:50
近日,为切实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情况的监督,陵县检察院派驻边临镇检察室把“走出去”和“引进来”模式结合起来,主动联系辖区内司法所到检察室召开联席会议,积极对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情况进行监督。 活动中,检察室干警听取了司法所辖区内矫正人员的情况的通报,详细审查司法所辖区内矫正人员档案,检查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所辖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现象,检查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相关情况。共同听取了3名社区矫正人员近期思想情况、行为表现情况的汇报,并向矫正人员详细解答了相关法律规定,为其答疑解惑,希望矫正人员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早日解除矫正。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新型案件的出现,社区矫正人员呈现多样化趋势。为更有效地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陵县检察院派驻边临镇检察室自2012年成立以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创新监督方式,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察,“走出去”走访和“引进来”约谈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同时,陵县检察院派驻边临镇检察室坚持以人性化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每月抽查2-3名矫正人员个别谈话,保证全面覆盖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尤其对不服从监管、有脱管苗头或可能重新犯罪的重点对象进行走访、谈心,了解他们的心理、生活、工作等情况,协同司法所制定个性化方案,提高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尽快解除矫正。 据了解,今年以来,检察室辖区内的16名矫正人员已解除矫正7人,无矫正对象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的现象,取得了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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