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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鬼迷心窍偷邻居电视 偷鸡不成蚀把米
发布时间:2013-10-22 15:21:28


    本网讯(罗祥对)  “你做了贼以为偷不成就没事啦,还有我家被你砸烂的窗户咋说嘛!”一大早法庭门外传来吵闹声,原来是被告一时的鬼迷心窍以为自己能“拿”回好处,却不料一步之错酿成苦果。近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调处了一起纠纷案件。

  2013年10月7日这一天,被告张鑫钊到原告刘成福家偷东西,正抱着电视机往外走时,被邻居看见后通知刘成福,当场将其抓获。当时刘成福就报警,在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赶来后,见刘成福并没有其他损失,就是他家的窗户坏了,于是现场调解,让张鑫钊把偷出的电视放回去,并赔偿门窗的损失500元钱。定好第二天给钱,但是时间过了,张鑫钊不愿意给钱了,因此,原告起诉到法庭,要求被告赔偿门窗费损失费800元。

  被告张鑫钊承认,自己当时也就是一时鬼迷心窍了,才会想到去偷他家的电视,事后自己也非常的后悔,但是当时电视也就是才刚搬出刘成福的家且现在已经把东西搬回去了。门窗被砸烂了,但是自己没有那么多钱还他家。

  在法庭上,工作人员先是教育了被告今后不能再做这样的事,否则就不是赔钱的问题了,后来又做通了原告的思想工作,在法官的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张鑫钊自愿赔偿原告刘成福的损失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并当庭给付。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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