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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现营:检察官下基层要当好“五员”
作者:郭现营 发布时间:2013-10-23 11:42:10
作为人民的检察官,应该与群众同甘共苦、相濡以沫。只有真正深入到群众中去,用眼睛去发现,用耳朵去聆听,用心灵去感受,当好“宣传员、调查员、服务员、辅导员、事务员”,才能更加深刻地了解群众对检察服务的需要、对检察工作的评价、对检察事业的期望。唯如此,检察事业才能永葆青春和活力。 当好法律宣传的“宣传员”。检察官要深入到老百姓当中,当群众的知心人;要走进群众家中,跟群众交朋友。在农村,许多老百姓对党的政策知晓少,对检察机关了解少,我院组织检察官走进乡村,贴近群众,主动当好上情下达的“宣传员”,向农民群众宣讲涉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土地流转、养老金缴纳、修路占地补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政策,介绍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讲述检察机关服务民生的新举措、新动向,帮助农民朋友了解时政,让群众苦有处诉、疑有处解、难有人帮。 当好村情民意的“调查员”。检察官要常下乡看看,紧紧把握群众的脉搏,切身体验群众的疾苦,了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待的民生问题,梳理和归纳出亟待解决的重要事项,有针对性地拿出措施,促使问题得到解决。我院开展了下基层调研活动,要求每位干警驻村时间累计一周以上,开展广泛的调研,写出一篇真实深入的调研报告,为检察机关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当好法制建设的“服务员”。随着大量农民群众涌入城市建设大军之中,农村法治建设更显薄弱。检察官应肩负起送法、普法的责任,让农村群众学法懂法、知法守法。我院开展了有针对性的送法下乡活动,对农村干部、农村青年、留守人员分别进行普法宣传,真正当好农村法治建设的“服务员”,为农村法制建设贡献力量。 当好学习充电的“辅导员”。在农村,许多村干部已经违法违纪,自己却不知道。作为老百姓的领头人,农村干部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更好地带领群众过上安宁和谐的生活。我院在各乡镇、各重点单位开展了“农村干部涉农犯罪预防警示培训”活动,并定期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上门宣传,根据不同乡村干部的特点及需求,进行个性化的学习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困惑,更加娴熟地运用相关法律知识。 当好扶贫帮困的“事务员”。要时刻把百姓的事情放在心中重要位置,尽最大努力帮扶确有困难的群众,甘愿担当他们的“事务员”,助他们走出困境。我院开展了包村和结对帮扶活动,要求每位干警结对帮扶一个困难户,使老百姓感受到检察官的温情。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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