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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威信县检察院以案件质量提升促诉讼监督实效
作者:王勇 毛炜 发布时间:2013-10-23 15:53:28
今年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以来,云南省威信县检察院在严格按照新标准、新要求办理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高度重视案件办理与诉讼监督的关系,在办案过程中强化监督、在监督中确保质量,通过细化监督环节、健全监督机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后,该院专门成立了以法律政策研究室为组织主体,公诉、侦监、反贪、反渎等部门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案件评查小组,分上、下半年对办理案件开展全面评查。一方面,考评各部门案件质量,进行内部监督;另一方面,对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进行分类梳理、归纳总结这些案件中普遍存在的侦查违法情形,并将归纳情况进行汇总记录,进而为日后纠正公安机关侦查违法行为提供实践指导。 同时,为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准确追诉漏犯漏罪,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该院通过积极组织干警培训学习,最大限度地为干警提供探索研究技术支持和物质保障,科学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追诉漏犯漏罪方法,即“两书连审+一问二查三配合”。两书连审即把提请批准逮捕意见书、起诉意见书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提请批捕的人员是否移送起诉、移送罪名是否有改变等,防止某些犯罪嫌疑人因未被批捕而未被移送起诉、应当追究漏罪而遗漏起诉情况的发生。一问二查三配合即办案人员审阅案件材料后,针对案件具体情况,拟定特殊讯问策略,听其音观其行,发现疑点,挖掘漏罪漏犯线索;归纳梳理材料,理清证据锁链,从证据锁链中找出“破绽”,顺藤摸瓜,捕抓漏网之鱼;查出有遗漏犯罪事实、遗漏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时,提出可行意见,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同时积极同侦查人员沟通取得侦查人员的理解与支持,确保“能追、能诉、能判”。 在审判监督方面,该院将监督覆盖至每起个案审理的庭前、庭中和庭后,以庭前会议方式为主要手段推动庭前监督落实,以出庭庭审实时监督为重点进行庭中监督,以抗诉工作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为依托开展庭后监督,严防刑事案件超期羁押、程序违法、判决失当和久拖不判等情况。此外,该院十分重视公诉人纠正审判违法意识的培养,定期对公诉人开展相关专业培训,使公诉人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将书面纠正审判违法通知书的作用有效运用于审判监督的各个环节。同时,该院通过积极联系法院研讨、协商,共同拟定《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规定》、《纠正审判违法通知书发放及整改回复实施细则》、《庭前会议启动、组织开展试行办法》等一系列审判监督具体事项实施办法。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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