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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石城县检察院多举措加强公诉工作见成效
作者:陈根深 发布时间:2013-10-24 14:51:52
为提升审查起诉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江西省石城县检察院创新机制,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强化责任意识,承办人对所办案件的事实、证据负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实行终身负责制,同时加强公诉工作,成效明显。 该院视办案质量为公诉工作的生命线,强化程序意识,加强案件管理,规范办案程序,工作重心逐步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果转变,克服单纯追诉、先入为主的执法思想,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与保障人权并重、执行程序法与执行实体法并重,以程序合法保障实体公正,决不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夹生案”。 办案中,该院重视人性,尊重人权,做到公正、公开、文明、廉洁办案,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专门由业务骨干办理,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一些可诉可不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则坚决不诉,或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附条件不起诉,而对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则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 据了解,该院通过落实上述措施公诉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成效明显。共办理公诉案件178件193人,追诉13人,提请抗诉2件,均被赣州市中级法院改判,未发生一起错案、法院判无罪、撤回起诉、公诉环节涉检访、进京访和群体性事件。同时,也获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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