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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水县检察院延伸法律触角服务企业发展
作者:王铭 周卫华 发布时间:2013-10-24 15:17:58
近年来,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检察院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到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中去,立足检察监督职能,转变过去重打击、轻保护、轻预防的执法观念,坚持将依法打击与依法保护统一起来,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该院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要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并提出的具体措施。据悉,该《实施意见》引起县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被县委政法委全文转发到全县112个单位。 根据实施意见的指导,该院严厉打击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刑事案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着重打击串通投标、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2012年来,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人,提起公诉7人;着重打击涉及企业、工业园区和项目建设的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人,提起公诉13人;同时针对涉企案件实行院领导包案制,并强化与公安机关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的沟通协作,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该院每年都组织成立企业法制宣讲团,积极送法进企业,帮助企业建立规范有序的内部经营环境。2012年以来,该院干警多次深入园区、企业,向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0余份,举行法制讲座5场。同时,积极与大型企业开展“检企共建”活动,帮助企业制定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帮助企业员工尤其是企业管理者树立好合法经营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企业自身免疫力。如该院2013年与中铁大桥局五公司开展“检企共建”工作,成立协调工作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帮扶企业营造规范有序的内部环境。 同时,该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对侵害企业利益、危害市场经济发展的犯罪案件,发现执法部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予以监督纠正。积极稳妥的做好国有企业资产流失、国有企业重大利益损失的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工作,平等保护各方利益主体。据悉,该院通过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县电信公司就某施工队在施工中将通讯光缆挖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实进行起诉,电信公司及时起诉,为国企挽回经济损失29万余元。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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