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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黎川检察院创新措施积极化解不捕案件矛盾
作者:李万寿 平林飞   发布时间:2013-10-25 15:48:26


    近日,江西抚州黎川县检察院为妥善做好不捕案件维稳工作,采取风险评估、不捕说理、案后回访等措施,积极做好不捕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要求侦查监督部门在全面阅卷和询问犯罪嫌疑人时,注意通过犯罪嫌疑人有罪供述和无罪辩解,考察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听取被害人或被害方代表意见,掌握其对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和对案件处理的想法,及是否谅解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所在社区、学校、单位代表意见,了解社会舆论对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产生的反映,在此基础上进行风险评估,对不具有社会风险的,依法作出不捕决定。

    同时,认真就情理和法理方面做好双向释理,对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的案件,均要向公安机关送达《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重点说明社会风险评估的结果和不予批准逮捕的理由;联合公安机关就不捕决定做出解释,并告知被害人不服的救济途径,主动向被害人及其家属做好法律宣传教育,说明逮捕措施的非惩罚性;取得案件被害人及相关人士的信任,安抚情绪,劝说其积极参加法庭审理,相信司法机关的公正处理判决。

    该院要求对每一起不捕案件当事人的进行回访,考查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是否真正平息和解,对不良苗头及时调处;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是否真正采取了管教和帮助措施;对未按协议赔偿受害人损失的,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确保赔偿到位;对可能引发上访的,要加强内外沟通协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确保息访息诉,案结事了。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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