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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阳原县检察院制定"轻刑快办"机制实施方案
作者:史晓燕   发布时间:2013-10-25 16:09:3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关于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发挥拘役刑教育矫治作用会议精神,河北省阳原县检察院于近日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施方案,推进“轻刑快办”工作的落实。

    实施方案在时间安排上将该项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即深入学习阶段、成立专业办案组阶段、建立各项制度阶段、初步启动阶段和全面启动阶段。在深入学习阶段,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发挥拘役刑教育矫治作用的重要意义,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张家口市政法机关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使办案干警熟悉并能够准确运用,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阳原县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抽调两名干警专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组成了由公诉科科长任组长的专业办案组;根据张家口市“轻刑快办”意见的要求,结合办案中遇到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完善各环节的各项保障制度,为办好“轻刑快办”案件提供制度保障;在初步启动阶段,阳原县院在前期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符合“轻刑快办”案件,按照张家口市政法机关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办理,在办案中遇到的问题逐级上报;12月1日以后,“轻刑快办”机制全面启动。

    该项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的“缩影”,有助于形成协调有序、轻重衔接的刑罚体系,使案件在确保依法、高质、高效办理的基础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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