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江西樟树市检察院创新方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作者:顾志强 发布时间:2013-10-28 10:29:24
近日,到江西省樟树市看守所会发现该所呈现出“三多三少”良好现象,即:主动约谈的多了、闹情绪的少了;遵守监规监纪的多了、不听管教的少了;积极主动劳动改造的多了、牢头狱霸现象少了。看守所也实现了19年无安全事故的良好纪录。对此,樟树市看守所聂所长深有感触:“这与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的一卡三机制举措密不可分。”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检察院在开展驻所检察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规范监督措施,采取“一卡三机制”的举措,不仅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而且促进了监管秩序明显好转,取得良好成效。 驻所检察室负责人卢华平介绍,一卡就是“驻所检察官与在押人员亲属联系卡”,三项机制就是驻所检察官参与旁听开庭、开展社会背景调查和被监管人员表现考核机制等。 2009年,为方便在押人员亲属特别是外地羁押人员亲属与检察官联系沟通,进行申诉、控告和举报,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联合印制了亲属联系卡,将驻所检察官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的权利义务和温馨提示等内容印制在卡片上。驻所检察室对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的合法诉求,做到逐件登记,并区别情况及时作出处理或转有关部门处理,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结果。去年以来,通过驻所检察官与在押人员亲属联系卡,受理在押人员亲属申诉、控告和举报16件,均及时回复或转有关部门处理。 检察官参与旁听开庭主要是参与故意杀人、涉毒、涉枪、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人员、未成年人、日常思想压力大和情绪不稳定的内向人员、女性人员等四大类在押人员的开庭,以提高监所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并从中发现监督线索。 社会背景调查重点对未成年在押人员、思想情绪不稳定的在押人员、拟呈报留所服刑的罪犯、又犯罪人员或累犯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重刑犯等五类在押人员开展,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去年以来,共对28名在押人员开展社会背景调查,并有针对性地对其实施监管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被监管人员表现考核机制就是在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对被监管人员的现实表现进行认真登记、考核,并据实填写《被羁押人员表现登记表》或《留所服刑人员表现登记表》。表现考核材料在被监管人员提起公诉或提请减刑、假释前时以书面鉴定形式,提供给法院参考。该机制推行以来共有6名在押人员因现实表现好被法院给予从轻量刑,有效地激发了在押人员改造主动性。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