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云南大理:未检工作助未成年人放飞"青春梦"
作者:王汝圭 陈富萍   发布时间:2013-10-28 10:39:29


    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近年来,凭着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执着追求,云南省大理市检察院未检工作不断实现新飞跃,成为一个响当当的品牌。

    2004年4月,该院在大理白族自治州检察系统首家成立青少年维权岗;2007年7月,在大理州检察系统首家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室(以下简称“未检室”);2009年9月,大理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审议该院未检工作并全票通过;2010年12月,该院未检室获第三届云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12年8月,在云南省未检工作会议上被确定为全省先进经验……

    三项机制:

    落实特别要求显成效

    大理市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坚持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别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好这一特别要求,我们总结摸索了三项机制,不仅将特别要求落实到了办案的整个过程,还实现了多年来无一人重新犯罪。”该院检察长蒙海燕说。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大理市检察院运用了“三个三”工作机制。即做到访家庭、访学校、访居住地“三访”,成长经历清、犯罪原因清、家庭情况清“三清”,像父母对待孩子、像医生对待病人、像老师对待学生“三像”。他们还积极运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和不起诉权、建立未成年人逮捕必要性证明及非羁押可行性评估、未成年人诉前考察等方式,这是他们摸索出的第二项工作机制,即慎捕和慎诉工作机制。

    该院还建立了捕诉监防和案前分析、案中帮教、案后回访的办案机制。这一机制的做法是,由未检室统一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和矫治帮教工作,要求案前分析犯罪原因、案中结合查找出的原因积极联络家长开展帮教、案后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改造情况即时进行回访考察,帮助其整改和提高。

    2010年以来,该院运用这三项机制,办理未成年人犯罪326人,对39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公安机关均未提起复议,涉案当事人也未提出任何异议。

    执法理念:

    凸显法律温度

   “法律有硬度更有温度,未检工作对象的特殊性更要凸显法律的温度!”这是大理市检察院在开展未检工作中提炼出的执法理念。

    2011年11月,该院受理了未成年人邹某抢劫案。邹某犯罪后被家人规劝投案。可是,到案后他不作如实供述。该案提起公诉后,大理市检察院的公诉人在开庭审理中充分利用帮教活动,对其犯罪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对他进行苦口婆心的规劝,终于感动了邹某。他当庭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并作了忏悔。公诉人对邹某的认罪行为予以积极回应,向法庭提出对其免予刑事处罚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除了在庭审中体现法律的温度,大理市检察院还将这一执法新理念全面贯穿于办案的每一个细节。

  该院创新性地进行谈心式讯问。要求接触或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前,要做足对他们的品格和家庭情况等证据材料的收集、分析和运用的事前功课,在全面掌握其学习经历、身心特征、性格特点、成长环境等情况的基础上,以朋友身份接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贴心办案。讯问时尽量以朋友谈心的方式进行,尽量少使用生硬的法言法语,通过释法说理、感化教育,打开未成年人的心扉,消除他们的内心芥蒂,促使其悔罪服法。

    他们还坚持程序与实体保护并重。对案情重大的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该院在侦查阶段就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主动告知诉讼权利,要求讯问时监护人必须到场,为不能聘请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该院还加快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速度,与大理市公安局、法院形成了部门联动、快速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努力缩短办案周期、缩短羁押时间。

  六项举措:

  贯彻刑诉法新要求

  适应修改后刑诉法要求,今年以来,大理市检察院推出了六项关爱未成年人举措。

  今年5月,该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张某因“仗义”帮同学出头,致2人死亡、2人重伤。检察官在对张某进行讯问时,发现其情绪波动特别大,且抗拒审讯。张某被抓后,其父母到检察院请求见张某一面,表示愿意督促张某悔过自新。该院研究后决定启动该院于2012年4月制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亲情会见实施办法》,安排张某与父母亲情会见。在感受到家庭亲情的关爱后,他接受了检察官及家长的规劝和引导,如实供述了罪行,并积极表示悔过。

  除亲情会见外,该院还探索实行了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检校共建、对因年龄原因未追究刑事责任的涉案未成年人和监护人发出预警训诫书、聘请了7名合适成年人及近百名志愿者参与讯问或询问等调查取证工作等五项新举措。这些举措实施以来,该院共对1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对20人启动了犯罪记录封存、发出18份预警训诫书。

  今年5月,该院与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市属中小学开展关爱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实施意见》,在全市25所中小学开展“法律守护梦想、大爱成就未来”送法进校园活动。他们希望,通过这项活动,能让更多的未成年人远离犯罪,健康快乐的成长。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