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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溪检察院专项预防为金抚高速铺建"廉洁路"
作者:吴志球 发布时间:2013-10-29 15:50:30
为落实“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方针,确保金抚高速公路项目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目标,近日,江西省金溪县检察院深入金抚高速公路(金溪段)开展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工作。 金抚高速公路项目东起点鹰瑞高速金溪收费站,途经金溪的秀谷镇、琅琚镇、浒湾镇,临川的嵩湖乡、东馆镇和金巢的崇岗镇,西到是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起点,全长39.288公里,投资总金额为19.32亿元,,预计2015年7月通车。 金溪县检察院根据预防属地管辖原则和《金溪县开展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工作暂行规定》,决定对该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并进行全程跟踪预防。该工程项目金溪段分为L1、L2、L3标段,分别由四川路桥、江西路桥、中交二航局三家公司承包。为做好此次该项工程专项预防工作,金溪县检察院党组召开了专题党组会,并牵头成立了专项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项预防工作办公室。同时与上述企业、项目办分别签订了《建设工程廉政协议书》,要求承建单位及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规定,承建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采购、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建设单位不得有意刁难、拖欠承包商工程款,不得违法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等。金溪县检察院作为协议监督机构在项目施工、验收期间进行全程监督。 同时,该院根据《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暂行规定》要求,在该对该项目开展专项预防过程中,将同步开展预防咨询,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联合项目建设单位,围绕重大项目建设招投标、施工、采购、资金拨付、设计变更、项目验收等环节,开展预防调查,查找职务犯罪隐患,并派出检察官现场监督,从而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按时开展专项检查,消除职务犯罪隐患,保障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安全运行,工程顺利开展。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金溪至抚州高速公路项目办纪检方书记在得知检察机关对该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时说道:“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针对性强,很有震慑力,在你们的帮助下,我们有信心将这条路建设成一条‘阳光路’、‘廉洁路’”。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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