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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红杏出墙 怀恨丈夫殴打情夫获拘役
发布时间:2013-10-30 11:46:06


    本网讯(吴娟)  妻子不忠出轨,丈夫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殴打情夫致伤。10月29日,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被告人陈龙因其妻子与被害人胡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便怀恨在心,伺机报复胡某。2013年5月3日晚20时许,被告人陈龙在南城县县城看到胡某进入一餐饮店,便纠集两名男子一起冲进餐饮店,三人用拳头、盘子、酒瓶对胡某进行殴打,致使胡某左眼、左腕、右手等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胡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乙级。

  2013年6月,被告人陈龙的亲属与被害人胡某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赔偿了被害人胡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人民币10000元,被害人胡某表示对被告人陈龙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龙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乙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陈龙及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对其从宽处理且被告人陈龙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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