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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大树忽然倒下砸死行人 公路局担责五成
发布时间:2013-10-31 10:16:48


    本网讯(韦肖波)  一男子骑车路上飞来横祸,路边大树忽然倒下将其砸死,家属将北流市公路局告上法院,索赔近19万元。10月29日,北流法院积极调解,公路局承担五成责任,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013年7月2日11时许,谭某驾驶摩托车在北流市北宝二级公路上行驶,在到达该路段新丰路口往宝圩方向100米处时,道路旁的一棵大树突然倒落,恰巧砸中谭某头部,致其当场死亡。事发后,谭某家人将事发路段管理者北流市公路局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公路局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89895.8元。

    北流法院受理案件后,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主持双方调解。根据公平责任原则,北流市公路局依法酌情承担五成责任,赔偿原告50%的损失。30日,原告到法院领取赔偿金9500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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